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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拖欠民工工资可以评为先进单位?
时间: 作者:gzzpw
   报载,江苏泰州长江大桥工程即将开工,当地为此启动了一项“绿色通道工程”,其中包含评比“不拖欠民工工资先进单位”。看到这条新闻,我不由得感到一种悲哀,诚然,当地的出发点并无不妥,意在保障民工的权益,但按时发放工资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国家法律对此也有明文规定,拖欠工资本就触犯法律,现在不拖欠工资竟然可以被评为先进!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企业拖欠工资已是普遍现象了,相关主管部门对此也缺乏有效监管,居然要靠评比“不拖欠工资先进单位”来激励企业,而相关法规的执行却显得苍白无力。不知道这种激励措施是农民工的幸事,还是主管部门的悲哀!
   其实,像这样“重视”民工权益的举动还是少见的,平常可见的更多的是对此类问题的无视。为了发展经济,各地都竟相出台优惠的政策,帮助企业做大做强,很多地方还对优秀企业实行奖励制度。而同样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的基层职工,却并没有从中得到什么实惠,特别是民工阶层,连最基本的工资都难以得到保障,以至于民工们对单位最大的要求就是“不拖欠工资”!要知道,一点微薄的工资对于企业的老板们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,而对于民工们,却是他们的血汗,是他们养家糊口的保证。
前不久,我所在的地区宣布施行的最低工资保障标准提高为每月850元。报纸上宣称大多民工每月工资都在一千多元,那我们就以本地最普遍的服装厂为例,来看看这份工资到底有多高。
   一般在服装厂做缝纫工,熟练工每月工资在1500元左右(大多实行计件制)。如果服装厂还提供免费吃住的话,在附近为职工租一间宿舍大概要花费150元,加上水电约200多,标准宿舍住六人,平均每人每月花费40左右。再来说吃饭,一般免费伙食都是很差的,我还没听说有超过每天8元标准的厂家,更多的是低于这个标准。即使按8元计算,每人每月就是240元,这样熟练缝纫工每月的实际工资就是1500 240 40=1780元,除此以外,他们没有奖金,医保等等任何额外收入。而他们每天至少要工作14个小时以上,一般早上六七点钟上班,到晚上九点能下班就算早的了。而且一般连星期天都没有,所有的加班行为都是职工“自愿”的,合同上多有这样的内容,民工们根本就无权提出修改条款,除非你不签字,否则就是“自愿”的了,加班时间也不会另外计算工资的。如果按标准工时来计算的话,不考虑法定假日,每月按30天计:每月8天双休日乘以每天14小时乘以加班系数2等于224小时。余下的22天,每天加班时间6小时乘以系数1.5,再加上正常的8小时,一共是374小时。这样每月实际工作598小时,平均每小时工资为2.97元。如果按每月工作22天,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,22天乘以8小时乘以2.97元,等于522.72元,仅仅相当于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的61%!如果再考虑法定假日的因素,计算出的工资会更低,这就是某些人所津津乐道的一千多元的民工工资,他们还大言不惭地说远高于最低工资保障标准!
   即便如此,这些低得可怜的工资还经常得不到保障。虽然现在大多数工厂都不再收取押金,但能做到每月发工资的厂家也只是发上上个月的工资,也就是说,第一个月的工资要到第三个月才发,第二个月的工资要到第四个月才发。有些工厂每月只是发几百元生活费,余下的要到年底才能结算,企业还美其名曰“替员工保管,以免民工们将自己的钱都花掉了”。这真是天大的笑话,花自己的钱还要受企业的管制,难道那些老板们的工资收入也是这般么?
   在建筑行业,民工工资的发放就更无规则性,建筑民工的工资也就更无保障。各个主管部门只管自己的工资是否每月到位,没有人真正地去关心处于弱势的民工们是否都拿到了工资,忘记了这原本就是他们的工作职责!即使是清欠办,也只是在接到被拖欠的民工的举报后,才不情愿地去“帮民工讨工资”,而事后必定大肆宣扬自己的无量功德。
  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,这些主管部门能真正的主动的去关注民工的生存,从根源上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,而不是靠评比先进的手段去促使企业不再拖欠。因为拖欠工资的行为本就不该存在的,不拖欠工资就能评为先进是对劳动法的侮辱,是相关管理体制的悲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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